济南发布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意见

2021-03-08 09:56:27    来源:观点地产

3月1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关于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何,一起看看吧!

济南发布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意见

《意见稿》适用范围为:市区内新增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营利性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文化体育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用地,按照本意见执行。原划拨土地转出让、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等情形,参照本意见执行。

观点地产新媒体翻阅获悉,其中在“土地储备和供应”中,《意见稿》提出,实施土地统一储备、实施储备土地统一供应和开展土地出让研判。

实施土地统一储备方面提及,一、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合理制定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纳入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土地按项目实施管理。土地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市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储备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也可以直接委托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或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级项目承接主体组织实施。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编制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规划范围及指标,资金测算、配套建设用地代征范围、配套建设内容及标准,经济可行性分析、完成时限等内容。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经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联席会议审议批准。

四、土地储备项目承接主体应当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必要的前期开发,为政府供应土地提供必要保障。对重点行业企业关闭搬迁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由土地储备项目承接主体依法依规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前期开发之前已完成的不再开展。

实施储备土地统一供应方面提及,一、依法收回或收购的国有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和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统一纳入市级土地储备库管理。未经储备的经营性用地原则上不得进入土地一级市场供应。市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统一对储备土地进行入库和出库管理。

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按照总量控制、结构科学、布局合理、时序有效原则,统筹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经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各土地熟化主体会同各区(功能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编制供地预案,经区级决策机构、市招拍挂联席会议审议后,报市(区)政府批准,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实施供地。

此外,在“土地出让要求”中,《意见稿》明确,出让人应根据土地熟化主体意见、土地评估价格、土地市场情况等,在市场评估分析的基础上,结合经营性用地全要素管理要求,经集体决策,综合确定拟出让地块出让起始价。协议出让价格不得低于拟出让地块所在区域同类用地基准地价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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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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